抄襲者從最當初的口氣惡劣,

繼而因為對照結果出爐,

改為願意道歉,

昨日又改為否認抄襲,稱為是高度雷同,

即使禾馬一再說明,抄襲是為刑事責任,

抄襲者仍口氣強硬,連禾馬的電話也不肯接了。

也就是說,她也不肯對禾馬負責。

狗屋已經拿到抄襲者的身份資料,由律師發出信函,

進入法律程序。

 

堅決不肯承認,這,就是抄襲者。

覺得傷害了抄襲者?

別擔心別擔心,她堅強得很~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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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典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