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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都忘記這件事了吧?不過,我沒有。

茱倩,飛象時筆名為丘琳,去年抄襲『馴漢記』,不願負責道歉後,進入法律程序。算算時間,超過一年了~

她不接禾馬的電話,神隱了~~~~

打官司曠日廢時,大部分的受害者覺得麻煩,卻也讓侵權者覺得,拖著拖著拖著就可以賴過去。

但是,我不是。

不懲罰抄襲者,就是對不起創作者。

不論花費多少時間、金錢、代價,絕對追究到底。

事情發生至今,包含今日在內,已經是第三次開庭,

前兩次茱倩都沒到庭,

第二次還是狗屋主編南下,到了台南地方法院,開庭時才知道茱倩請假。當天請的。

今天茱倩會不會到庭,我還沒打電話給主編,

不曉得她是不是搭著高鐵,又是台南法院半日遊.....

案件已經從『他』字案,變成『偵』字案了,一路升級~

....不想在這裡放法律常識....解釋得不正確~大堂哥看到,說不定會扁我~逃ing

大哥,我很認真在處理了!

 

明天再來問主編,見到抄襲者了沒有。

 

ps,大哥,你有玩臉書嗎?加我好不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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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典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3) 人氣()